續租沒簽約 房東竟趕人!
時間:2016/08/24 點閱:571 發佈:台南市源鋐當舖
《地產王》粉絲李小姐租套房已經2年,當初只先簽1年約,一直都繳租正常,住的又滿意,約滿後和房東沒再簽新約,但照付租金繼續住,2個月前房東突然告知要賣房,且之後2個月的租金要用押金抵,上個月更無預警切掉第四台,並說房子賣掉了,要她搬家,不過房子哪這麼好找,又剛好鬼月,房東竟然找警察來想討公道,李小姐覺得明明有付租金,難道沒簽新約的租約就不算數嗎?
簽約1年後沒有繼續簽約,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陳宜鴻指出,原租約會變成不定期租約,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,但契約仍具效力,此外,買賣不破租賃指的是即使房屋賣掉,租賃權也不受影響,然而,若變成不定期租約,房客就得被迫搬家,因此租約到期,還是要繼續簽約,對房客較有保障喔。(鄭婷方/台北報導)
提供多元借貸專案低利簡便 還款彈性 來服務大台南(台南市當舖,台南當舖,善化區當舖,新市區當舖,安定區當舖,麻豆區當舖,新化區當舖,大內區當舖,山上區當舖,官田區當舖,新營區當舖,西港區當舖,六甲區當舖....嘉南地區)鄉親資金週轉或典當借錢有一個快速 安全 合法的借貸環境。
上一篇:辱罵北一女沒讓位「該做雞」 悍婦遭圍剿
下一篇:Kobe38歲生日快樂!轉行當起華爾街投資大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