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柱案關鍵 「3000萬支票」曝光
特偵組今偵結國民黨換「柱」案,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、秘書長李四川不起訴,而特偵組偵辦此案期間,傳出朱指示他人給了原先提名的總統參選人洪秀柱3000萬支票,令外界質疑不單純。檢方偵查後,發現確有3000萬支票的存在,但僅是國民黨提供給洪秀柱的競選總統補助款,並非要求她放棄競選活動之條件或對價。
特偵組與北檢上午召開記者會,新聞稿指出,本案承辦檢察官在10月5日隔離訊問朱立倫、李四川、洪秀柱、洪辦顧問前交通部長葉匡後,得知3000萬支票一事,隨即調閱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有關該張支票之相關簽呈、領據、支票等文件,當庭予以提示訊問,再傳喚相關證人、調取其他候選人競選補助款之相關資料、傳票、支票存根及支票支付明細紀錄等文件予以勾稽查證,確認該支票發票人為國民黨、日期為 104 年 9 月 30 日、付款人為永 豐銀行中崙分行、票號 AI1349681 號、面額 3000 萬元、受款人記載為憑票支付 105 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洪秀柱政治 獻金專戶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,是國民黨提供予總統候選人 之政治獻金,確係國民黨提供洪秀柱競選總統之補助款,並非要求洪秀柱放棄競選活動之條件或對價。
檢方偵辦後,確認李四川在10月5日當天確有請葉匡時轉交面額3000 萬元之支票給洪秀柱,但是因為洪秀柱之前以競選經費不足為由,於9月18日向被告朱立倫請求國民黨提供補助,故由被告李四川指示國民黨行管會開立付款人永豐銀行中崙分行、抬頭為「105 年總統、副總統擬參選人洪 秀柱政治獻金專戶」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,而其給付補助競選款之方式,與國民黨提供其他立法委員候選人政治獻 金方式均同,加以行管會開立及被告李四川給付票據時, 洪秀柱仍為國民黨第 14 屆總統候選人,因此特偵組認定這支票是國民黨給洪秀柱的選舉補助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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